香港运输署2009年04月对香港驾照申请人香港地址的新处理方法

April 23, 2009

香港運輸署自2009年4月份開始已經对非香港居民免试换领驾照申请人的香港地址采取新措施,在簽發香港駕照后,會向申请表中登記的香港通訊地址發出一份政府公函,確認地址真偽。如果提供虛假及短暫不可靠的臨時香港地址,将被视为抵触香港的有关法律。会导致凍結已簽發的香港駕照的有效性。因此,選擇穩定提供永續服務的機構方可安全。

我们将向委托我们办理驾照手续的客户,发出这份政府公函。并请所有申请人务必在您的个人等级资料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香港运输署作出更新。也可以书面委托我们作为您的被委托人代为提交。否则,将视为触犯香港法律。

以下为我们收到自香港运输署发来的政府公函。我们有专人专用地址为申请人提供此项免费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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